2011年12月25日 星期日

La piel que habito (我的華麗皮囊) - 吾棲之膚, 彼女之苦



記憶, 記錄, 身分, 性, 暴力, 旁觀或是欣賞, 迷戀或是偏執, 艾慕杜華的創作命題始終如一
開場看到的是穿著一身肉色緊身衣的女性, 裹著美麗的胴體
如同給其外殼困鎖束縛, 似已在喻意表面看到的與內裏實在的掙扎矛盾
肉色近同人體皮膚顏色, 更是對觀眾的提示, 看到的只是人工化的真實
她在作瑜珈運動, 展示她在利用自己的身段, 而且是通過扭曲的, 超越的方式達成
在後來的劇情提示後, 觀眾知道這一幕, 正是女主角 Vera 在封閉的空間尋找其自由的符號
瑜珈就像是重掌自己身體的領導權, 又像暗指 Vera 所經歷的體驗之極限
之後的送餐代表了被囚的事實, 拍過閉路電視, 表示其中時刻都被監視觀看的狀態

三分鐘的介紹片段, 沒有對白
只有 Alberto Iglesias 的詭異配樂, Carlos Bodelón 的簡約家具配置
前者提供了希治閣式的神秘氛圍, 帶領觀眾進入銀幕影像的吊詭情節中
後者的道具擺放處處展現 "皮膚" , "外在" , "裝飾" 的表象化物件, 欠缺活力靈魂
突出了人靠外貌, 以外露特徵確立身分的訊息, 進而在戲中給演繹, 給質疑, 給顛覆
艾慕杜華在未有任何人物背景建立之先, 已可進入主題及留下讓觀眾臆測的伏筆
然後先來一段略有誤導成分, 具侵略性的戲份, 鋪陳出屋內各人的基本關係
誰猜忌誰, 誰愛慕誰, 誰有誰的影子, 一切恩怨情仇的線索設計好, 就待回憶為戲肉
最後回想過來, 才發現那場戲有著極重要的象徵意義,
段落的編排讓前段看來本已深刻的戲, 增添了撼動的戲劇力量



本片的題材, 原就是低俗小說的下三流橋段
(當然不是說原著的藝術成就, 事實上狼蛛是作者創作生涯中最知名的驚慄小說)
稍一不慎處理, 就會淪為情慾爛片, 感覺不到恐怖只有突兀難受
但艾慕杜華確是說故事的大師, 熟悉類型操作, 運鏡游刃自如
輕描淡寫, 略去關鍵場口, 在意識上留下想像空間
男女演員一冷一熱, 兩者的角力在外形表情上已分高下
被操控的, 與控制者的微妙互動, 演繹中文本下隱藏的深層恐怖
這一種恐懼, 沒有血淌, 沒有鬼魅, 卻是揮之不去的陰影,
是真正生活化的驚嚇, 在故事上構思上的驚嚇

角色的心理轉化有合理背景, 卻沒讓觀眾徹底深入其心思中, 了解其行動意義
多少塑造了 "歹角" 的深不可測及其危險性
每一場對白亦有玩味之處, 足見創作者對故事轉折的充分理解
讓嬉笑嘲弄的詞句, 成為心寒吊詭的故事推進工具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誤解, 透過具喜劇感的肢體動作放大, 導演到此已掌控了觀眾情緒
明明緊張的節奏就播上了輕鬆音樂
理應發生悲劇的場面又滿佈意料之外的笑位
於是, 聰明的觀眾縱使猜到了主線脈絡, 也冷不防在細節的描繪中得到小驚喜
而在調換了的角度看既定悲劇 "真相" , 不但使觀眾更同情受害者
也同時帶出主觀眼睛的不可靠, 站在不同觀點所能得出的結論可以差之千里

恐怖片的拍攝技巧, 製造懸疑的氣氛鋪墊, 蓋過了深層次的道德倫理探討
但這是理所當然的, 因故事的峰迴路轉, 手法的乖僻誇張已沒能再提供反思的空間
觀眾要消化該轉折帶來的震撼力, 要接受編導在畫面上道明真相的說服, 已佔去大半篇幅
因此那一段愛恨逆轉的過程, 所突顯導演一向愛討論的主題都沒有太多能談的餘地
高興的自是證明了艾慕杜華的導演能力, 可駕馭一貫劇情片以外的品種
疑惑的卻是除了向以往功績致敬, 這故事似乎沒有什麼人生的真實要反映
徹頭徹尾的一部恐怖電影, 不過是由艾慕杜華簽署的作品而已
而承受得住的話, 這會是相當娛樂, 又具有相當不安快意的觀影經驗

這個世界已不知不覺的空虛, 你還在煩惱什麼?



看《天與地》是痛苦的, 是沉重的, 要深深的思考及感受, 是一種陷入深淵不能自已的狀態
你怎能想像自己是一個親手殺死摯友, 與好朋友一起分吃大家曾經共聚暢談追女孩的最好的人?
無法投入, 不是觀眾的錯, 也不是創作人的失誤,
只是繁忙的我們已不能停下來, 靜心審視內心深處的陰暗
只是平凡的我們已不能投入主角的世界, 因為要面對的實在太殘酷, 經不起亦不想面對
現實中, 即使沒有食人, 就算只是生活中的小錯誤, 一個謊言, 一次貪婪
很多人早已習慣了逃避, 視而不見, 聽而不見, 麻木的繼續人生, 這是黑仔過的十八年;
現實中, 與食人同樣恐怖, 或更甚的發生了許多, 可以是大屠殺, 可以是酷刑
很多人可以掩蓋良心, 安穩的以表面善事彌補罪行, 這是鼓佬過的十八年
當然還有接受不了, 最後要徹底忘記才可生活下去的人, Ronnie 就活過了十八年的騙局

麻木的黑仔

中國人權的打壓, 對六四的無視, 在如今普羅大眾都好像已成習慣的理所當然
一句嘆息, 然後繼續照顧自己的利益, 若無其事的嘻哈玩樂, "我們可以做什麼呢?"
最可怕的就是習以為常的潛移默化, 中國就是這樣的了, 久而久之香港也是這樣的了
再沒有人懂得真相, 再沒有人挺身捍衛公義
不站出來作光, 放在斗底下的燈就這樣隱藏了, 那城市就會愈來愈黑暗
走對的路從來都是艱難, 一定總有大條道理說服自己放棄
卻只有堅持走窄路的人, 生命才有指望, 為著堅守相信的原則而奮鬥, 縱使得不到改變也是值得
人大反正會釋法推翻終審, 中產選票會流失, 公民黨又何須堅持為印傭爭取居港權?
明知政府逼害宗教人士的立場不變, 高智晟又何需三度上書胡溫?
明知官司贏不了, 高智晟又何須為蔡卓華因印刷聖經而控告的「非法經營罪」而辯護?

追求真理, 不在於審判他人, 而在於改變社會, 轉化價值觀
人人為錢而勞碌, 消磨稜角之時, 可曾有另一種生活方式, 生命都可以不需妥協?
家明確信, Dr. Dylan 確信, 泉叔也確信, 這樣做人就可對得起天地良心
還有司徒華, 還有德蘭修女, 還有剛離世的, 熱愛 Rock & Roll 的, 人類良心的捷克國父哈維爾
心底的熱血, 本性的良善, 沒得以發揮, 可是欠缺機會, 還是自己選擇?
走進拜金主流中, 迷失在人人一同競逐的名利場上, 毫無意義, 毫無價值
逃避責任, 重擔肩負不了, 給自己找藉口, 只因帶有原罪, 不能寬恕, 不能放開
年少氣盛的壯志理想, 一步一步的磨蝕殆盡, 一口一口的生吞下去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成長, 人大了, 死了, 冷漠了, 麻木了, 好不悲傷

虛偽的鼓佬

重點不在食人道德與否, 合法與否, 洞穴事件已說明在法律天平上都有不同觀點
主題是回歸個人的想法, 命題是能過得了自己嗎
世界上本就不是黑白分明, 無法客觀的辨明對錯
工運的努力, 有人能批評嗎? 鼓佬可是實幹為工人發聲;
電台的宣言, 有人會心寒嗎? 鼓佬可是公開向妻子示愛
然而其意圖其心思, 只有他最明瞭, 夜闌人靜時他在沉思盤算的, 旁人何能了解?
電視機前彷彿洞悉一切, 然而鏡頭也從不能完整呈現,
他對這一群好友還存在半點真心, 抑或所有都是表面工夫?

放諸社會, 每個人的對錯都只限於表面行為, 名人表現都刻在紙上網上供人評價
又有誰可論斷, 哪人能成聖? 哪人會為魔?
明星非禮後要當善事, 支持六七暴動後投身建制當官又是否悔改之行?
我其實也很害怕, 鼓佬會否是自己陰暗面的投射, 是說一套做一套, 是謊話連篇利用感情?
也許從未給上帝選中, 卻在表面當親善使者, 將邪惡本性抑壓不表露?
我也會怒懟, 也會不甘, 也有慾望, 也有恨意, 也曾犯罪, 也曾傷害人
若到了食人的極端境況, 我也認為自己根本沒可能有勇氣承認
雖然我不大可能捱得過吃的第一口, 或我只會想當被吃的一個
吃人後活著走出來的記憶, 我只願塵封一生, 寧願從此吃素, 都不望事情有見光一日

從來沒有像《天與地》的劇集, 這樣的真誠, 這樣的重視真話
這樣的逼使觀看的人, 檢視自己是否坦率的活過自己的人生
我不, 真的不, 不能完全的坦白, 承認一切的力量足以使人崩潰
獨自反覆的思考反省, 也讓我終究明白到, 耶穌寶血的重要性
沒有人能單靠血氣贖罪, 為自己良心好過一點, 骨子裏也是一種自私
沉淪墮落後要浪子回頭的第一步, 就是真正的認罪, 良知才得喚醒
就如黑仔在拳館對 Emma 說的, 在 Band 房對阿 Yan 說的, 才可重見那道曾經純潔無暇的白光

走過十八年的天與地, 消磨掉的生命痕跡, 只有在回憶中重溫
曾經的燃燒活力, 不再的竭力追尋, 成為了久遠的定格
搖滾樂與怒也許不能改變了世界什麼, 狂烈的 Beyond 在大中華樂壇上再沒有延續
直至這段日子出現的一首歌, 赫然有著同樣偉大的生命感悟, 是聖詩式的勵志樂聲
在看罷傷愁唏噓的《天與地》過後, 聽著蘇打綠的《你在煩惱什麼》可撫平一切傷口
在紛擾混沌的世界, 生活如此的捕風虛空, 一切都會失去, 一切都會消散
《你在煩惱什麼》的平和呼應了《灰色軌跡》的吶喊
悲痛放大過, 罪惡沉澱過, 再約定一起手牽手走過
將來帶著歡笑再次遇見的時候, 一起拍手和唱這首歌頌生命之歌

離別親人崩潰落淚的一瞬
朋友排斥感到無助的一剎
父母吵架覺得害怕的一幕
夜闌人靜寂寞孤單的一格
都存起了, 都成了回憶, 成了人生中不會缺少的部分, 伴隨著你的生命走到永遠
片刻 組成了永恆



延伸閱讀:
《天與地》(When Heaven Burns) - This City is dying, you know?
《天與地》,跟紅與頂白
09年寫《天與地》,及一直以來的其他